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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超市购物环境标准》
发布日期:2006-7-12 来源:商业资讯

    让消费者最为头疼的超市收款问题、超市食品保鲜等问题将得到改善。日前,商务部市场建设司下发了《超市购物环境标准》,并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 


    据悉,该标准将主要适用于开架售货、集中收款、以销售食品为主超市。商务部市场建设司表示,该《标准》对超市卖场环境、营销设施设备、附属设施等方面提出了基本技术要求;对商品陈列、生鲜经营、垃圾处理等方面提出了量化指标。 

    新标准还加入了很多人性化的内容。例如标准中提出,电梯口应有“老人、儿童安全提示”“雨雪天气,出入口应有防滑提示标志”“设有台阶的入口,坡度应缓和,并设有残疾人通过的坡道”;通道应设有明显的消防疏散标志、购物导向标志、称重台标志及商品分类标志等等。

    在卖场内部,根据标准整个功能区域分为“食品、百货区域”和“生鲜区域”两个大的部分,《标准》中对这两大区域都有要求。其中规定,食品百货区域的地面和墙壁,必须考虑了安全性和承重性;其次通道和货架,侧重于通畅和便于疏散;在“称重和包装设备”方面,主要强调的是采用计量和包装设备应符合国家的相关认证要求;对于“标识”,重点强调了对包装日期和保质期的要求;而生鲜区域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冷藏库(柜)温度为-2℃至5℃,冷冻库(柜)温度低于-18℃,热柜的温度达到60℃以上。

    另外,《标准》中还特别强调了工作台和加工器具要按照原料和半成品进行工作区域划分,工作台和加工器具要专管专用。此外,一直让消费者头疼的超市收银台设计不合理问题也有了设计“样板”。标准规定,超市收银台的设计要便于客流移动,应根据卖场面积和客流量设置收银台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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