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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商业进社区试行标准
发布日期:2007-3-15 来源: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

    商业进社区是指以便民利民为宗旨,在居住小区或小区周边地段开办早点快餐店、便利店、废旧物资回收等商业设施,为居民提供日常生活必需的商业服务工作。

    商业进杜区的具体标准和要求是:

    1、早点快餐店

    从小区中心出发200米左右设早点快餐店。其营业面积不得小于50平方米,早点品种不少于10种;快餐品种不少于20种。

    2、便利店

    从小区中心出发200米左右设便利店。便利店的营业面积不得小于巧0平方米,经营商品不少于100种,重点经营日用小食品、小百货等生活必需品。

    3、废旧物资回收部

    从居住区中心出发400米左右设立物资回收部。其营业面积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但必须做到卫生整洁,一天一清。

    4、商品艺术棚亭

    根据商业进社区工作的实际需要,各相关连锁企业可制作统一标识、统一规格、统二标准、美观实用的艺术棚亭。社区商业艺术棚亭必须做到外型美观大方、室内外卫生整洁,商品陈列明快整齐,具备安全可靠的防火防盗设备和卫生设施。棚亭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米。用于早点快餐的棚亭,必须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成品早点快餐。增加服务功能目,为社区居民提供快捷、方便、周到和高质量的商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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